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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申报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4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》的通知

关键词: 发布时间:2014-07-10 来源:
Ľ style="text-align: right;">  煤协会科技函【2014】36号

 

关于申报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4年度

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》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、科技支撑发展战略,落实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推进煤炭工业“十二五”科技发展指导意见》,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,有计划地组织各煤炭企业、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开展行业科技创新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,经研究决定,组织编制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4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性计划》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1、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“十二五”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安排和《煤炭工业“十二五”科技发展指导意见》的要求,重点围绕“31898”科技工程(即三大基础理论、十个重点领域、八大关键技术、九项示范工程和推广八十项先进适用技术)及本单位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性技术进行申报。

2、申报单位已经立项实施的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科研项目、企业横向科技合作项目、企业自筹资金科研项目均可以申报,凡符合《煤炭工业“十二五”科技发展指导意见》“31898”科技工程的项目将优先考虑编入《中国煤炭工业协2014年度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》。

3、申报项目的内容、格式应符合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4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》要求,项目实施期限1~3年(2014~2016年)。

二、立项程序和实施管理

1、各申报单位需按时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报送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4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》,提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。

2、协会科技发展部负责申报项目整理汇总,组织专家评审,提出《指导性计划》建议,报会长办公会批准后,下发各申报单位组织实施。

3、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协会。凡列入《指导性计划》的项目,协会将尽力支持项目的组织和实施,根据承担单位的申请,组织专家进行鉴定,并酌情推荐参加“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”评选。

4、《指导性计划》项目由申报单位组织完成,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。

三、申报方式

申报项目需填写《2014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申报单位审核后,填写《2014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于2014年7月25日前发送E-mail电子版材料至mtkj523@sina.com。同时,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(技术中心或科研处)将《2014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》用A4打印,由加盖公章(1份)寄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

邮政编码:100713

联系人:曹文君  连向东  曹光明  赵欣

联系电话:010-64463369

(注:本通知在中国煤炭工业网http://www.chinacoal.gov.cn/、中国煤炭科技创新网http://www.mtkj.org同时发布,请登陆浏览下载)

 

附件:

1、《2014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》

2、《2014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》

 

         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

 

 

主题词:申报   科学技术   指导性计划   通知